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通讯员 王明月 浙江在线记者 张吉)近年来,省科技厅坚持依靠科技创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通过科技赋能山区26县、总结推广科技创新“新昌经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创新型城市全覆盖等,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为率先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路,充分发挥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科技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补齐区域协调发展短板
浙江省科技厅通过政策引领、平台和企业培育、项目引领和人才输血等多举措,营造26县创新发展新生态。
从2015年起,省科技厅研究出台《关于科技支撑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参与编制《浙江省山区26县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等文件,对26县提出科技支持政策,每年持续稳定设立26县专项资金,为其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提供重点项目支持。
结合26县产业特点,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加强传统工业改造提升,累计支持26县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农业科技园区等省级创新载体89家。
“十三五”期间,省科技厅支持26县设立绿色发展专项55项,支持26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每年稳定选派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335人,团队90个。
今年10月,省科技厅制定出台《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科技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区创建、科技成果转移、特色产业提升等方面实行“一县一策”。培育支撑遂昌等2-3个加快发展县成为科技赋能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典型。
总结推广县域科技创新“新昌经验”,打造科技支撑共同富裕的县域样板
近年来,新昌县依靠科技创新实现了从全省次贫县到全国百强县、全省污染监管重点县到国家级生态县的跨越。省科技厅大力支持新昌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全面推广“新昌模式”的改革经验。
在新昌建立“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协同创新机制。2016-2020年,支持新昌与国内外110多家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高校共建研究院3所、院士工作站13家、博士后工作站13家。支持新昌开展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培育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个,支持新昌在西湖区、滨江区设立科创飞地,助力企业柔性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近1000名等,并支持新昌企业建立高能级研发机构,省财政给予重点企业研究院500万或1000万的建院补助。
目前,新昌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31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0家,数量居全省首位。2020年浙江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新昌县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的通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新昌模式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工作,切实落实“建立一把手抓第一动力工作机制”“建立创新投入有效增长机制”等11条改革举措,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借鉴吸收,让新昌经验产生更大实效,打造创新驱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科技促进城乡统筹“升级版”
以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带动基层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科技特派员专业领域和服务范围。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累计投入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4.1亿元,省市县三级共派遣人员2.4万人次。截至目前,省级科技特派员共牵头实施科技项目9515项,支持发展农业企业432家,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204万人,创建各类科技示范基地超过120万亩,实现经济效益98.58亿元。
目前,省科技厅正争取部省联合探索启动科技特派员社会化市场化服务模式专项行动计划,构建科技特派员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力争省市县派遣科技特派员1.5万人左右。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通过平台端“需求库”和“供给库”自动匹配,实现科技特派员精准选派、对口服务,高标准推进科技特派员进乡入村,实现“乡乡有驻点、村村有服务”,全面实施新一轮《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山区的质量与效益。
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高新区两个“全覆盖”,为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今年,省科技厅创新实施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开展“科技创新鼎”评选。目前,全省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6个、创新型县(市)5个,分居全国第2、第1;57个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高于50%。
支持温州市、台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力争国家创新型城市设区市全覆盖。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建立“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机制,推进整合提升、争先创优,杭州、宁波国家高新区分居全国第9、15位,全省8个国家高新区和40个省级高新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250.99亿元,占全省的52.7%。
此外,浙江省科技厅积极探索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新路径,支持丽水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推动舟山、台州、金华国家高新区加快升级,力争国家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